关于做好2016年9月毕业研究生审核工作的通知(修改)
作者:于梅   时间:2016-06-23  

毕业审核的程序和基本要求同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

根据学校要求,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必须在9月4号之前答辩全部结束。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一、6月22日—6月26日,拟毕业研究生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个人申请,同时校对、补充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学籍信息、表现信息、培养计划、学位信息等(操作流程见附件1“研究生网上提交毕业申请操作说明”)。特别强调的是,博士研究生发表科研论文的相关情况必须逐项准确、详细的录入系统。(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严格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有关,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填写说明:申请毕业研究生登陆管理系统后,在“毕业和学位管理”中首先“填写学位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毕业申请”。申请完成后,请通过“查看毕业及学位状态”确认是否申请成功,查看后续审批状态。

特别说明:

(1)之前通过系统申请毕业没有通过的研究生,需按照毕业申请流程重新申请。

(2)欠费研究生和未进行学期注册研究生的答辩申请不予受理。

(3)本次毕业审核不接受发表成果未达培养方案要求研究生的答辩申请。允许以清样提交毕业审核,但文章必须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之前正式刊出,否则本次申请无效。所有提交清样的文章刊出后须交培养办确认。

二、6月27日前,博士研究生提交(纸质版):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前沿讲座考核表》(由导师给成绩并签字);3.《社会实践报告》(硕博连读生提交并由导师给出成绩、签字);4.《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表》(系统打印);5.以第一作者在SCI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或清样(每篇一式二份),论文首页用铅笔写上姓名、学号和论文的5年影响因子;

硕士研究生提交(纸质版):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前沿讲座考核表》;3.《社会实践报告》;(2和3由导师给成绩并签字)。

四、盲审 所有学位申请人员,于7月6日17:00前,须通过系统完成学位论文提交;匿名评阅论文结果将于8月25日后,陆续导入系统。

五、答辩前,提交《授予学位审批书》一式两份,博士生同时在系统上提交答辩公告,由学校审核同意后发给表决票,方可进行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六、9月6日前,将所有材料整理好后提交给研究生秘书,提交的材料清单见附件2《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所需材料清单》(填写所有材料请用碳素笔填写)。其中涉密论文必须在封面注明“内部”。

申请者的答辩材料根据自己所属的类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申请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生命学院网页上用A4纸下载,表格的格式和大小不得改变。所有需归档的答辩材料一律用碳素钢笔填写或打印,字迹务必工整、清晰,需导师、学生和答辩委员会签名之处不得打印。

论文答辩表决票、论文封面请到研究生秘书处领取。其它有关论文答辩的事项请到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七、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0日。

附件2: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所需材料清单

附件4: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流程及答辩所需材料清单

2016.6.23

研究生教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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