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第一批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作者:于梅   时间:2016-12-16  

各相关研究生:

为确保2017年度第一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根据《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实施办法》(山大研字〔2016〕19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博士学位申请人员在培养办公室和在职教育办公室审核确定答辩资格后,即进入匿名评阅状态,可通过系统提交论文。

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各单位通过管理系统确定学校匿名评阅名单,系统抽审功能开放时间为2016年12月25日8:00至2017年1月5日12:00。申请人员确定为匿名评阅状态后,即可通过系统提交论文。

提醒:博士、硕士申请人请慎重提交答辩申请,学校资格审核通过后,均需参加学校抽审、论文评阅,期间放弃论文评阅者,视为一次答辩申请无效。

(三)之前因各种原因导致未授位人员,如本次申请学位,仍须通过系统重新提交毕业申请。

论文评阅仅含“较大修改”人员提交修改后的论文终稿(包括原评阅意见及修改说明,与论文扫描为一个文件)。

论文评阅含“不合格”或“不同意进行答辩”人员,提交修改后的论文终稿。

(四)由学校进行匿名评阅的学位申请人员,须于2017年1月5日17:00前,通过系统完成学位论文提交,学校下载整理后进行评阅,过期不予受理。

(五)匿名评阅论文结果将于2月20日后,陆续导入系统。论文评阅结果符合学校答辩条件的,均需组织答辩。如放弃答辩,下次申请时,学校将重新组织论文评阅。

(六)申请办理“内部”、“秘密”级以上的学位论文,按山东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认定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2017年1月5日前办理完成。

申请人填写《审批表》交所在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审核、汇总(格式见附件execl表格,含单位、学号、姓名、论文题目)盖章后,统一到学位办及相关单位审核盖章。

(七)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的处理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规定》(山大研字〔2016〕20号)执行。

申诉问题:满足申诉条件的学生在收到评阅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各单位要向学校提交完申诉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进行,检测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2月25日至3月10日。

需要提醒学位申请人员,检测系统新增部分功能,如个人提前进行论文检测,系统会自动保存已检测论文至比对库。学校通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时,可能造成文字复制比过高。

负责检测的老师,要认真负责,确保论文检测的严肃性。

研究生教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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